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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3年5月10日訂定發布之「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業經該部於113年7月30日令定自同年8月1日生效。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內政部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依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4條第1項、同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及旨揭規定,於113年7月30日以台內地字第11302642303號公告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113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