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臺北市地籍坐標系統整合作業至90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因依內政部90年5月2日台內地字第9060856號令規定,地籍測量基準改以1997年臺灣地區大地基準(TWD97)為原則,除有特殊情形外,均應採用該基準。因TWD97坐標系統精度及可靠度均優於TWD67坐標系統,為顧及政府建設之推行及人民之權益,將本市地籍坐標系統由TWD67坐標系統轉換為TWD97坐標系統確有其必要,故前本府地政處測量大隊乃積極推動辦理「臺北市TWD67地籍坐標系統轉換為TWD97坐標系統作業計畫」,並自民國91年7月起至民國93年3月底止辦理完竣各地籍段別資料之坐標轉換。本計畫採用前本府地政處測量大隊已建立完成之三、四等衛星控制點,以改算得之的圖根點TWD97坐標為轉換依據。
二、坐標轉換執行成果
(一)辦理原則
- 配合前本府地政處測量大隊圖根點補建、都市計畫樁位聯測、坐標改算之時程,分區分段辦理本市地籍坐標系統轉換。
- 作業時間:民國91年7月至93年3月。
(二)辦理時程:辦理之地區、大段及時程如下表,共計155大段。
季 別 | 辦理時間 | 辦理地區 | 大段數 |
一 | 91年7、8、9月 | 建成地政事務所轄區 | 24 |
二 | 91年10、11、12月 | 建成、大安、松山地政事務所轄區 | 20 |
三 | 92年1、2、3月 | 松山地政事務所轄區 | 20 |
四 | 92年4、5、6月 | 古亭地政事務所轄區 | 23 |
五 | 92年7、8、9月 | 士林地政事務所轄區 | 24 |
六 | 92年10、11、12月 | 士林地政事務所轄區 | 23 |
七 | 93年1、2、3月 | 中山地政事務所轄區 | 21 |
三、坐標轉換實施效益
- (一)TWD97坐標系統配合內政部公布之一、二等衛星控制點測量成果及採用前本府地政處測量大隊已建立完成之三、四等衛星控制點,除了可以提供土地複丈及各項地政業務使用,使測量人員作業更為便利、加速為民服務之效率外,亦可提供本府其他單位加值使用。
- (二)隨著GPS技術的日漸普及,將本市地籍坐標系統全面轉換至可直接以 GPS技術作測量應用的「TWD97坐標系統」,可減少GPS外業測量應用時與地籍圖間坐標系統轉換之困擾,方便GPS技術測設圖根點。為本市實施衛星定位測量之基礎,增進測量作業之效能與效率。
四、早期重劃區辛亥段六小段、犂和段四小段、民生段坐標轉換
辛亥段六小段、犂和段四小段、民生段等地區原採舊地籍坐標系統辦理重劃之地段,因諸多問題暫未辦理坐標整合,故原未納入坐標轉換計畫實施,而為考量臺北市地籍資料坐標系統之一致性,遂於民國95年間,另將辛亥段六小段、犂和段四小段、民生段等地區之坐標系統轉換為TWD97坐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