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為人類生存不可缺少之要素,更是實施國家建設、發展國民經濟、締造社會財富、增進人民福祉的重要天然資源。孟子曰:「行仁政自正經界始」,國家的一切施政,必須先從辦理土地測量起始,並以土地測量資料為施設之基礎,土地測量包含地形測量、平面測量、地籍測量、都市計畫測量……等。為訂定良好的土地政策,以解決土地問題,保障人民財產權益,並進而促進土地開發利用,提供國家建設及各級產業發展所需之土地資料,實現民生主義「地盡其利」、「地利共享」之目標,首應辦理地籍測量,測繪精確完備之地籍圖,並完成土地總登記,以掌握完整的地籍資料。
地籍測量乃應用測量儀器、方法及一定之程序,測量每筆土地的四至界址、形狀,並據以計算面積及編定地號,繪製成地籍圖,供作土地登記之依據,其程序則依序為基本控制測量及加密控制測量、圖根測量、戶地測量、計算面積及製圖。地籍測量係依照一定程序,先辦理地籍調查後,利用測量儀器測定每宗土地之界址、位置、坵形,據以繪圖、計算面積之技術性工作。土地法中規定,辦理土地登記前,應先辦理地籍測量,依法登記之土地,其權利有絕對效力。故地籍測量實乃兼具測量技術及地籍調查兩大要素之公法行為,為確定公私土地產權之基礎,並提供辦理地權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及賦稅徵收等最可靠之資料。
測量外業情形
操作測量儀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