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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區玉成自辦市地重劃區

一、開發緣起

本重劃區因地籍凌亂,老舊建物散佈,公共設施未開闢,不利建築使用,及為因應南港地區鐵道地下化及配合區域產業轉型之發展,引入優質住宅、商務辦公大樓及購物商圈,並促進都市健全發展,繁榮地方建設,提高土地利用價值,達到整體開發之需求,爰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依法組織團體,自行辦理市地重劃。

二、開發範圍

本區開發範圍位於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部分土地,東以南港路3段149巷為界,西至東新街為界,南以縱貫鐵路(市民大道7段)為界,北至南港路3段為界,面積約4.02公頃。

 


南港區玉成自辦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南港區玉成自辦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南港區玉成自辦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南港區玉成自辦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三、工作進度

(一)都市計畫

本府98年3月13日府都規字第09830597300號公告發布實施「擬定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3段以南、東新街以東、南港路3段149巷以西商業區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二)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以98年5月27日府地發字第09802401200號函核准實施重劃,籌備會自98年6月5日至7月5日止公告30日。

(三)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本府以102年8月22日府地發字第10202362000號函准予備查,重劃會自102年08月24日至102年09月23日止公告30日。又本府以103年4月18日府地發字第10330199300號函請重劃會充新檢討修正前揭重劃土地分配結果,重劃會修正後自103年04月19日至103年05月18日止重新公告30日。

(四)抵費地處理

本案無抵費地。

四、開發效益

(一)重劃完成後可提供建築用地約2.76公頃,政府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約1.26公頃。
(二)重新釐整地籍,消除畸零不整之土地,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增進地方繁榮與發展。

 


重劃前照片
重劃前照片

重劃後,公共設施完備,土地方整便利建築規劃使用
重劃後,公共設施完備,土地方整便利建築規劃使用

南港區玉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南港區玉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南港區玉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
南港區玉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