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為分割作業流程圖
逕為分割作業流程:
一、收配件:來文經登錄於電腦公文管理系統後配件交各承辦員簽收,登記於承辦簿,並應核對來文附件是否與來文內容相符、都市計畫公告圖說及樁位等資料是否齊全,資料不齊全者,應函請來文單位速予補送。
二、作業準備:
(一) 蒐集資料:查調本宗土地地籍原圖、使用分區圖及鄰接四周適當範圍內之地籍調查表、都市計畫樁位圖、圖根點號及地形圖等。
(二) 儀器性能之檢查:外業前應實施檢查校正(含經緯儀、三角架、測桿…等),如發現必須維護及校正時應送請專人處理。
三、訂期通知實地會勘檢測:受理案件後,應隨即函請本府都市發展局及用地單位訂期派員實地會勘、檢測;會勘時,倘現場實地樁位皆已滅失,應函請本府都市發展局恢復實地樁位,另擇期逐一點交並作點交紀錄為分割之依據。
四、內業成果整理:
(一) 展繪複丈成果圖
(二) 分割線位置決定
(三) 暫編定界址點號
(四) 計算新編定界址點號之坐標計算
(五) 繕造坐標成果表
(六) 編定地號
(七) 複丈成果圖整理
五、面積計算:以界址點坐標計算宗地面積,面積以公頃為單位,算至平方公尺為止,平方公尺以下四捨五入。
六、造冊、繪圖:依成果圖及坐標法面積計算表繕造分割登記清冊及地籍分割抄圖並將用地別註記完竣後詳予校對並複印造冊,移送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分筆登記及函送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