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電話檢舉】
「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服務時間:上班日08:30-12:30、13:30-21:30;
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08:30-12:30、13:30-17:30
【臺北市政府廉政熱線】
1999(外縣市請撥 02-27208889)轉1743 (一起肅貪)
服務時間:08:30-12:30、13:30-17:30
【檢舉貪瀆獎金】
1.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法務部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少30萬元,最高可達1千萬元,標準依照「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70003
2. 臺北市政府為鼓勵民眾檢舉本府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犯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檢舉案件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確定者,即給與獎金5千元;另檢舉案件經檢察官起訴者,給與獎金每案3萬元。經法院判決有罪者依附表之標準給與獎金二分之一,有罪判決確定後,給與其餘獎金。其金額最少為10萬元;最高可達200萬元,標準依照「臺北市政府檢舉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獎勵要點」: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sysNumber=P23C2008&realID=%E5%8C%97%E5%B8%8223
3. 民眾所檢舉案件如同時符合「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及「臺北市政府檢舉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獎勵要點」規定,均可分別向法務部及臺北市政府申請領取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