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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新開業地政士業務檢查 合格率達100%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聯絡人:洪慧媛
  • 聯絡資訊:27287445

  108年臺北市開業地政士人數有1,545人,為全臺之冠,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每年將前一年度新開業地政士列為業務檢查對象,並按12個行政區進行隨機抽檢。臺北市政府為積極輔導新開業地政士,以增進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人民財產權益,與本市地政士公會協力合作推動「臺北市新開業地政士輔導公私協力合作計畫」,由地政士公會先針對新開業地政士進行輔導,再由地政局逐一進行實地查核。地政局於今(108)年於5月15日就將前一(107)年度16位新開業地政士業全數檢查完畢,檢查結果全部符合規定,成效相當顯著。

地政士違規懲戒 107年至今共計4
  從107年至108年4月底止,共計有4件懲戒地政士違規案件,其中2件因地政士未自己處理受託事務,處以停止執行業務2至4個月不等之處分;1件為地政士未確實核對當事人身分,處以警告1次;另1件為地政士因違反業務上應盡之義務情節重大,予以除名。
  依地政士法規定,地政士應自己處理受託事務。但經委託人同意、另有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得將業務委由其他地政士辦理。因此民眾委託地政士辦理事務時,應確認受託人是否為地政士本人,以減少消費爭議。地政士懲戒紀錄相關資訊請上臺北地政雲/不動產交易/不動產業者查詢/業者獎懲查詢(網址https://cloud.land.gov.taipei/ImmTran/ImmIndus_i.aspx)

臺北市107年至今實價登錄申報合格率達99.92%
  
107年至今年4月底實價登錄申報共計33,415件,其中地政士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裁罰計20件,裁罰金額共61萬元;逾期申報裁罰計10件,裁罰金額共30萬元,實價登錄申報不實及逾期申報之違規案件率不到0.1%。
  按地政士法第26條之1規定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若屆期未申報,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因此地政士辦理實價登錄,均應於買賣完成移轉登記後30日內按規定申報實際交易資訊,申報方式可採臨櫃申報或網路申報,地政士應於期限內依實申報,以免逾期或申報資訊不實而受到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