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租屋供給,北市率全國之先,擬定「臺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於今(110)年10月13日經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俟發布公告令後法案內容即生效。個人房東若將非自用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業者出租管理,地價稅及房屋稅均可減免40%,金額以1萬元為上限。冀由減稅誘因,增加包租代管房源,鼓勵租賃住宅服務業發展,健全租屋市場。
房東有誘因,擴大租屋供給
地政局指出,107年6月27日俗稱「租賃專法」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公布施行,明確規範住宅租賃雙方權利義務、建立包租代管專業制度,對於個人房東委託包租代管業管理的租賃住宅,除減徵租金收入所得稅外,並授權各地方政府得減徵地稅、房屋稅,期增加房東加入包租代管的意願,透過專業服務,協助個人住宅所有權人處理繁雜的租屋管理事務,保障租賃雙方權益。為鼓勵個人住宅所有權人釋出閒置住宅,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經3次產官學座談、數場跨局處會議進行政策溝通、凝聚共識,率先訂定「臺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對於委託包租代管業出租管理之非自用住宅且供居住使用1年以上者,地價稅及房屋稅均可減免4成,並以金額1萬元為優惠上限(稅賦優惠對照表如下)。
導入租賃住宅服務專業,創造三贏健全租市
地政局特別感謝臺北市議會各位議員肯定市府的施政,支持本自治條例,順利完成三讀。這次推動減稅法案,係專屬個人房東,建商或企業房東不適用。除為擴大租屋供給,也期藉增加包租代管房源,逐步導入專業租賃住宅服務,協助房東、房客處理租約簽訂、房屋日常修繕及溝通協調等事務,以提升租屋品質,保障民眾賃居權利,進一步創造租賃雙方及業者三贏。
地政局呼籲,在北市擁有非自用住宅的市民朋友,將房屋委託給包租代管業者出租管理,可同時享有專業服務及地價稅、房屋稅減免優惠,別再猶豫,共同為擴大租屋供給,鼓勵包租代管,健全租屋市場,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