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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防洪皆依中央核定計畫持續辦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今日社子島自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北市議員黃郁芬於上午十點至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察院調查北市府在2019年社子島防洪計畫變更時,未評估淡水河最新且嚴峻的水文狀況的重大缺失,並要求社子島防洪計畫應重新進行評估。水利處表示自救會所提出之說明,是出自於經濟部水利署於107年提出的「淡水河水系水文水理論證報告」,而社子島防洪計畫係於論證報告完成後,同樣由經濟部水資源審議委員會於108年間審查,後續並由行政院於108年12月核定,並由經濟部水利署於109年3月同意備查,該水文狀況皆已於審查時納入考量。
 
水利處表示,水利署於108年「臺北地區防洪計畫效益及維護管理評估報告」建議若將極端事件下之防洪機能維持全交由防洪工程因應,僅會造成保護標準無限上綱、社會大眾不正確認知及社會成本過度投入。故因都市開發、氣候變遷所增加的洪水量應以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及調適計畫等相關措施因應。
 
水利處說,淡水河流域整體防洪,涉及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及桃園市等4個轄區,須依據中央行政院核定之臺北地區防洪計畫據以辦理,才能達成整體防洪安全的一致性。故本府持續積極配合中央之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等政策,以確保臺北地區防洪體系安全無虞。
 
新聞聯絡人:邱慧珊02-27208889#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