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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媒體報導「開發案會說話」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 聯絡人:李芳怡
  • 聯絡資訊:(02)87807065

澄清媒體報導「開發案會說話」

有關媒體108年12月3日報導開發案會說話一事,澄清如下:
 
自辦市地重劃係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辦理之重劃案,本府依法監督管理
住六之六自辦市地重劃區為本市68年公告「變更臺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計畫(通盤檢討)案」25處住宅區之一,依「臺北市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開發要點」規定應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整體開發。該重劃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係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下稱獎勵辦法)相關規定自行辦理市地重劃,本府則負監督管理之責。
 
自辦市地重劃區之抵費地並非本府所有,重劃會應於重劃工程完竣並報經本府同意後始得出售,以回收開發成本
自辦市地重劃區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並以土地抵付之,即所謂抵費地。依獎勵辦法規定,抵費地於未出售前,管理機關登記為本局土地開發總隊,俟重劃工程竣工驗收並報本府同意後出售,於出售後,所有權始登記與買受人,其售出所得價款則應優先償還開發費用。至於區內共同負擔公共設施用地,亦係依獎勵辦法規定,於重劃後登記為本市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