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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區

一、開發緣起

本重劃區公私有土地混雜,土地所有權人多達百餘人,平均持分面積未達10坪,且部分地上建築改良物所有權人並非土地所有權人,造成整建或重建困難 ,以致建物窳陋,居住環境十分惡劣,爰由土地所有權人依法組織團體,自行辦理市地重劃。

二、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東以民權東路180巷為界,西以8公尺道路中心線(臨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機關用地,都市計畫綠地)為界,南臨中山高速公路成功交流道 ,北以8公尺道路中心線(臨都市計畫R6街廓住宅區)為界,總面積約0.79公頃。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範圍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範圍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三、工作進度

(一)都市計畫

本府87年1月23日府工二字第8609501100號公告發布實施「修訂內湖區新里族段灣子小段(前工兵學校)及石潭里附近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二)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以92年4月18日府地重字第09207541300號核准實施市地重劃,籌備會自92年4月25日至5月24日止公告30日。

(三)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本府以94年1月21日府地重地字09404651100號函准予備查,重劃會自94年1月26日至94年2月24日止公告30日。

(四)抵費地處理

本重劃區抵費地共計2筆,面積合計約0.41公頃,均已出售。

四、開發效益

(一)重劃後取得公共設施用地約0.14公頃,提供可建築用地0.65公頃。

(二)重劃後可消除畸零土地,各宗土地均可建築使用。

(三)結合民間與政府力量,促進土地有效利用,提高生活環境品質,加速地區繁榮。


重劃前環境雜亂
重劃前環境雜亂
重劃後,闢建道路,交通便利
重劃後,闢建道路,交通便利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
內湖區石潭里(都市計畫R7街廓)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