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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南港瓶蓋工廠)

本案成果宣傳影片請參閱:廣告版30秒

一、開發緣起

本府為配合中央重大政策及南港「生技中心、軟體中心、會展中心、文創中心、站區中心」等五大中心發展計畫,推動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建設,促進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再利用及改善周邊環境,爰檢討都市計畫並規劃採市地重劃方式進行整體開發,以重新整合畸零分散之公、私有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能,提供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發展腹地,同時因應產業發展需求,建構綠化與景觀兼具之新南港風貌。



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土地使用情形
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土地使用情形



二、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東以南港路1段277巷為界,西至南港路3段47巷,南起忠孝東路,北鄰南港路,重劃區總面積約6.88公頃。



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範圍及土地分區示意圖
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區 別範圍圖市地重劃
計畫書
公告日期
辦 理
面 積
(公頃)
預估開發
總費用
(億元)
公共
設施面積
(公頃)
已完成市地重劃地區
南港區
第三期
範圍圖101.7.26.8822.913.43



三、工作進度

項目辦理情形
地上物拆遷

102年9月份辦竣地上物拆遷補償作業。

禁止土地移轉、分割及設定負擔

104年7月14日公告禁止土地移轉、分割及設定負擔,禁止期間自104年7月14日至105年5月13日止,計10個月。

工程

本工程於104年8月14日開工,已於106年2月13日竣工。

土地分配

104年9月14日公告土地分配結果,公告期間自104年9月14日至104年10月14日止。
104年11月20日更正公告E區土地分配結果,公告期間自104年11月21日至104年12月20日止。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及交接

一、105年1月26日完成權利變更登記。
二、105年3月9日及5月31日辦理E區土地交接,106年5月27、31日及7月31日辦理B區及D區土地交接,108年12月11日辦理C區土地交接。

財務結算與成果報告109年2月20日公告財務結算收支情形,並於109年5月27日奉內政部准予備查重劃報告書。

(一)都市計畫

  1. 本府101年4月10日府都規字第10100985700號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
  2. 本府101年5月15日府都規字第10131754300號公告發布實施「擬定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細部計畫案」。
  3. 本府105年12月8日府都規字第10539957700號公告實施「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細部計畫案」部分特定商業區(一)為道路用地及修訂都市設計管制要點案。
使用分區面積(公頃)建蔽率(%)容積率(%)
特定商業區(一)1.5255382
特定商業區(二)1.9355255
轉運站用地0.4980560
道路用地0.38--
公園用地(供北部流
行音樂中心使用)
2.3720120
公園用地0.19--
合 計6.88--

詳細內容請至「臺北市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查詢

(二)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以101年7月2日府地發字第10130419300號公告重劃計畫書,公告期間自101年7月3日起至101年8月1日止共計30日。

(三)拆遷補償公告

  1. 本府101年8月16日府地發字第10130530600號公告C區(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費,公告期間自101年8月17日至同年9月17日止,計30日。
  2. 本府101年11月16日府地發字第10130750400號公告B、D、E區地上物拆遷補償費,公告期間自101年11月19日至同年12月18日止,計30日。
  3. 本府105年11月3日府地發字第10531782600號公告廢止拆遷本市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D區範圍內南瓶蓋工廠9項土地改良物暨其拆遷補償費及拆遷獎勵金,公告期間自105年11月4日至105年12月5日止,計30日。

(四)禁止土地移轉、分割及設定負擔公告

本府104年7月14日府地發字第10413406400號公告禁止土地移轉、分割及設定負擔,禁止期間自104年7月14日至105年5月13日止,計10個月。

(五)公共工程

1.規劃設計階段

(1)103年11月26日文化局核定樹保計畫。
(2)104年2月5日文化局同意備查「南港瓶蓋工廠歷史建築G棟及崗哨之保留、拆除及遷移計畫」。
(3)104年4月17日完成重劃工程細部設計。

2.工程亮點

「永續發展」已成為全球所重視的跨領域焦點議題,各國專家學者不斷提出相關的規劃思維,包含永續發展、生態規劃設計、生態工業區、生態街廓、生態社區等,除了在生態規劃設計思維持續推廣外,強調以節能、減廢、循環、環境共生之綠建築思潮亦快速發展,此等思維已透過跨領域整合,逐漸匯聚形成「生態都市」規劃設計的理念基礎。

本市的特點與需求,擬定適合臺北生態城市的六大議題:Tree綠意、Aqua親水護水、Infrastructure綠色公設、People綠生活圈、Energy節能減碳、Intelligent智慧生態城。打造「更親水更健康之生態環境」,以達到永續臺北生態城市之願景。

(1)LED路燈:Energy節能減碳



LED路燈Energy節能減碳
節能比較表及公園夜照願景圖



(2)透水鋪面:Aqua親水護水



透水鋪面Aqua親水護水



(3)生態井及生態溝:Tree綠意、Aqua親水護水




生態井及生態溝



(4)樹木保留及移植:Infrastructure綠色公設、People綠生活圈

樹木種類處理方式
受保護樹木9棵1棵移至北部流行音樂中心
8棵原地保留
非受保護樹木256棵原地保留240棵、區內移植13棵、移至北部流行音樂中心2棵

(5)YouBike站台設置:People綠生活圈、Intelligent智慧生態城



YouBike站台設置



3.施工資訊

本工程於104年8月14日開工,已於106年2月13日竣工,106年5月23日完成驗收複驗,106年6月12日核發結算驗收證明書。本工程D區保留南港瓶蓋工廠建築聚落,留存歷史人文印象,經本市文資審議委員會8次審議,於104年4月29日公告登錄8項地上物為歷史建築。其中G棟最為複雜,其結構包含:日據時期歷史建物及光復後加蓋東側之非歷史建物,且橫跨計畫道路二側。為對瓶蓋工廠盡可能擴大保存,積極擴大保留本應拆除的G棟建物東側立面(高7.8公尺、長9.7公尺),該立面為老舊之磚造山牆結構且樑柱鋼筋鏽蝕情形嚴重,該工項量體較小、工法特殊且風險較大,搬移過程易造成損傷增加施工困難度。本總隊已於105年7月21日調度大型吊車,透過挪移工程技術以吊車挪移該東側立面16.8公尺與日據時期歷史建物縫合,並邀集各單位見證東側立面挪移作業;105年10月24日已完成後續修復工程。

(請參閱:「G棟立面挪移縮時影片」)。

(六)土地分配

  1. 本府於104年9月14日以府地發字第10430627600號公告土地分配結果,公告期間自104年9月14日至104年10月14日止,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2. 本府於104年11月20日以府地發字第10430812800號更正公告E區土地分配結果,公告期間自104年11月21日至104年12月20日止,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七)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及交接

  1. 權利變更登記
    本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於105年1月26日辦竣權利變更登記。
  2. 土地交接
    (1)B區(特定商業區(一)及道路用地):106年5月27、31日及7月31日完成土地交接,其中私有土地計2筆,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計2人。
    (2)C區(公園用地):因本重劃範圍景觀工程(北部流行音樂中心新建工程-北基地西側三角公園)配合本府文化局辦理之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興建工程一併施工,於108年12月11日完成土地交接。
    (3)D區(特定商業區(二)、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106年5月27、31日及7月31日完成土地交接,其中私有土地計2筆,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計4人。
    (4)E區(轉運站用地):105年3月9日及5月31日完成土地交接。

(八)財務結算

本局109年2月20日北市地發字第10970111121號公告財務結算收支情形。

(九)重劃報告書

本府以109年5月21日府地發字第1097001350號函請內政部備查本案重劃報告書,經內政部以同年月27日台內地字第1090029577號函准予備查。

四、開發效益

(一)促進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再利用,並重新整合畸零分散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能及因應產業發展需求。
(二)配合推動國家重大政策「建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案」,協助提供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發展腹地,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三)提供完善公共設施,美化都市景觀,並以鐵路地下化後之空間軸帶,由西向東串連公私有土地,發展多核心走廊型都市空間結構。
(四)透過市地重劃整體開發方式,開發完成後可取得道路及公園用地2.94公頃、轉運站用地0.49公頃,提供可建築土地3.45公頃,並節省政府財政負擔38.80億元。


臺北市南港區第三期重劃前後地籍圖臺北市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後地籍圖



臺北市南港區第三期生態公園
 開闢智慧生態之門戶公園



五、南港瓶蓋工廠918事件始末

南港瓶蓋工廠守衛隊等於104年9月18日進入工區訴求工廠全區保留之議題,104年9月20日,柯市長親赴現場與公民團體對話,並提出「暫時停工、全區規劃、公民參與」3點聲明;嗣於9月22日邀請守衛隊等公民團體、重劃區內里長及地主等入府進行對話,承諾成立專案小組,由地政局長協助楊教授重信擔任共同召集人,於2星期內提出具體可行之變更方案。
期間地政局與公民團體召開3次專案小組、1次會前會研商討論,最終公民團體提出4個規劃方案,惟經公開會議討論均未能獲土地所有權人及當地里長、里民之同意,因此並未能形成共識。
本事件概略可參考附件-「南港瓶蓋工廠3分鐘懶人包」;另專案小組會議全程公開並錄音、錄影。
「為什麼南港瓶蓋工廠不能全區保留」一分鐘動畫,請參閱:「為什麼南港瓶蓋工廠不能全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