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緣起
本區大部分為平房住宅及汽車修護業以鋼架搭成之違建,區內環境雜亂、地界彎曲不整、公共設施缺乏,又接鄰基隆河地區常有水患之虞,為促進都市建設發展及緊急防洪需要,依據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76年1月17日北市畫會一字第0053號函撰擬申請辦理重劃表格徵求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原有之地上物除位於公共設施用地上同意依重劃辦法辦理拆遷補償外,其餘在住宅街廓內之地上物願意自行拆除。」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之同意,爰經本府以77年10月17日府工二字第278287號公告發布都市細部計畫實施市地重劃。
重劃前,房舍簡陋
二、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位於塔悠路擋水牆西側,塔悠路東側,民權東路南側,南京東路北側所圍地區,重劃區總面積2.4673公頃。
松山區第五期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松山區第五期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三、工作進度
(一)都市計畫
本府以77年10月17日府工二字第278287號公告發布實施「擬訂民權大橋、撫遠街擋水墻、麥帥公路、撫遠街所圍地區細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
(二)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以78年6月29日府地重字第339712號公告重劃計畫書,公告期間自78年6月30日起至78年7月29日止共計30日。
(三)禁限建公告
本府以78年7月31日府地重字第347201號公告自78年8月1日至81年1月31日禁止移轉、分割、建築等事項,為期1年6個月。
(四)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本府以79年5月31日府地重字第79030933號公告公告分配結果,公告期間自79年6月1日至79年6月30日止計30日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五)抵費地處理
本重劃區抵費地計4筆,於82年6月10日辦理公開標售並順利標脫,標售金額計1億1,508萬4,000元,爰依規定優先抵付重劃總費用。
(六)財務結算
本府以83年7月25日府地重字第83044094號公告財務結算明細。
四、開發效益
(一)消除畸零土地,清理產權,重劃後坵塊方正,使地籍資料完整明確,便於管理。
(二)重劃後依照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開闢道路、排水系統等公共設施,解決該區水患問題。
(三)增加建築用地供給,活絡房地市場,促進本市經濟發展。
(四)改善遇水則淹及違建使用之都市亂象。
(五)健全都市生活機能,共享土地增值效益。
重劃後,主要道路寬敞,帶動各項產業發展
重劃後,有效利用堤防內外土地,興建住宅及停車場
重劃後,建築方正,交通順暢
松山區第五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松山區第五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