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緣起
本區土地原皆為低度使用之農作地,本府為該區建設發展,配合蘭雅溪防洪整治計畫,促進土地利用,開發新社區,爰選定本區辦理市地重劃。
重劃前,土地荒廢,未能妥善利用
二、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位於忠義街兩側,陽明醫院以北附近地區所圍地區,重劃區總面積4.0148公頃。
士林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士林區第三期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三、工作進度
(一)都市計畫
本府65年11月23日府工二字第47452號公告發布實施「擬定士林芝東路以南卅號道路以東及雙溪以北地區細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
(二)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以71年2月23日府地重字第4259號公告重劃計畫書,公告期間自71年2月24日起至71年3月25日止共計30日。
(三)禁限建公告
本府以71年2月22日府地重字第7730號公告自71年2月24日至72年8月23日禁止移轉、分割、建築1年6個月。
(四)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本府以71年11月26日府地重字第53349號公告土地分配結果,公告期間自71年11月29日至71年12月28日止計30日,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五)抵費地處理
本重劃區抵費地計6筆,分別於73年1月5日及75年6月30日辦理公開標售並順利標脫,標售金額計8,955萬160元,爰依規定優先抵付重劃總費用。
(六)財務結算
本府以76年5月14日府地重字第166219號公告財務結算明細。
四、開發效益
(一)消除畸零地界,促進土地合理利用,重劃後每筆土地方正,面臨計畫道路,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改善都市生活環境品質。
(二)重劃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及工程費用,由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受益比例共同負擔,節省政府公帑。
(三)毗鄰臺北市立陽明醫院,醫療網路健全,便利民眾就醫。
重劃後,交通來往便利,地價快速上漲
重劃後,興建醫院,健全醫療網路
重劃後,街廓整齊,建築方整
士林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士林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