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緣起
本區除少數舊有房舍外,大部份為農田、水溝、溜地,地勢起伏不平、地界彎曲不整,且缺乏公共設施,為促進該地區都市建設發展,乃以市地重劃方式作綜合性之整體開發,以謀土地最高之經濟利用。
重劃前夾雜工廠住家,都市空間雜亂無章
二、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西側為康寧社區,西南臨康寧路,南臨東湖路,東鄰內湖區第一期市地重劃區所圍地區,重劃區總面積為33.2223公頃。
內湖區第二期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內湖區第二期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三、工作進度
(一)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於68年5月23日以府地重字第17608號公告重劃計畫書,自68年5月24至68月6月22日止,共計30日。
(二)禁限建公告
本府於68年4月30日以府地重字第21660號公告,自68年5月1日至69年10月31日止,禁止移轉、分割、建築等事項1年6個月。
(三)抵費地處理
本重劃區抵費地共22筆,面積計3.0303公頃,其中18筆,面積1.8467公頃,於75年4月18日及同年6月30日分別公開標售完竣,標售金額計3億2,296萬7,112元,其餘4筆,面積1.1836公頃,因係指配於非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讓售各有關管理機關,讓售金額計5,644萬2,768元。
(四)財務結算
本府於76年5月18日以府地重字第167298號公告30日。
四、開發效益
(一)提早該地區之開發建設3至5年。
(二)均衡都市發展,重劃後可容納人口約1萬5千人。
(三)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取得公共設施用地,拆遷補償費由區內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受益比例負擔。
(四)重劃後提供部分抵費地興建國民住宅。
(五)重劃後每筆土地方正,面臨道路,隨時可供建築使用。
重劃後,新建別墅美觀,提升生活水準
重劃後,房屋井然有序建築新穎,利於民居
重劃後,改善都市景觀
內湖區第二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內湖區第二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