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3之1條規定,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市地重劃補償費或差額地價,應存入專戶保管,並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或差額地價,即歸屬國庫。 • 民眾如為下列即將屆滿15年尚未領取保管款案件之應受補償人或繼承人,請儘速撥打服務專線或親自前往辦理領款手續,以免因逾期未領而歸屬國庫。 1.未領保管款案件查詢 2.便民服務小提示 3.申領重劃保管款書表: 市地重劃案 服務單位 文山區第一期
中山區第八期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市地重劃科)
電話:02-87807056轉504或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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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區第八期臺北市公辦市地重劃案未受領補償費或差額地價存入保管專戶(305)案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