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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

一、開發緣起

本區重劃前缺乏公共設施、環境雜亂無章、地勢崎嶇不平、地界彎曲不整,部分地區遇雨常積水不退,致土地無法充分建築使用,經實施市地重劃後,不僅改善居住環境品質,提高土地經濟利用價值,並且改善本區成為優良建築用地。

木柵區第三期重劃前,房屋簡陋,部分土地作魚塭使用之一 木柵區第三期重劃前,房屋簡陋,部分土地作魚塭使用之二
重劃前,房屋簡陋,部分土地作魚塭使用

二、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位於景美溪堤防左岸以東,右岸以西、以北,木柵一期重劃區以南附近地區。重劃區總面積13.5633公頃。

木柵區第三期航照位置圖
木柵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木柵區第三期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木柵區第三期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三、工作進度

(一)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以73年8月14日府地重字第33761號公告重劃計畫書,公告期間自73年8月15日起至73年9月13日止共計30日。

(二)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本府以76年11月19日府地重字第202507號公告分配結果,公告期間自76年11月20日至76年12月19日止計30日,並分別通知區內各土地所有權人。

(三)抵費地處理

本重劃區抵費地計15筆,其中9分別於78年6月13日及93年公開標售其餘6筆抵費地因係指配於非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讓售各有關機關,標(讓)售總金額計6億7,920萬5,389元。

(四)財務結算

本府以78年12月22日府地重字第384975號公告財務結算。

四、開發效益

(一)重劃後依照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開闢道路、排水系統等公共設施,改善本地區生活環境,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促進都市建設與繁榮。

(二)重劃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及開發費用由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受益比例共同負擔,節省政府徵收公共設施用地及工程建設費用。

木柵區第三期重劃後,大廈林立,改善公共衛生
重劃後,大廈林立,改善公共衛生
木柵區第三期重劃後,興建消防機構,保衛民眾居家安全
重劃後,興建消防機構,保衛民眾居家安全
木柵區第三期重劃後,充分利用堤防周邊土地,平衡社區發展
重劃後,充分利用堤防周邊土地,平衡社區發展

開新視窗-木柵區第三期重劃前地籍圖
木柵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開新視窗-木柵區第三期重劃後地籍圖
木柵區第三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