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應存入國庫專戶保管,並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歸屬國庫。
- 民眾如為下列即將屆滿15年尚未領取保管款案件應受補償人或繼承人,請儘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直接撥打服務專線或親自前往辦理領款手續,以免因逾期未領而歸屬國庫。
區段徵收案 | 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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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河道整治地區、 基隆河成美橋至南湖大橋段河道整治地區、南港經貿園區、 士林官邸附近地區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科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512或752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東北區 |
南港車站特定專用區、 士林官邸北側地區區段徵收、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區段徵收科) 電話:02-87807056轉121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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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案 | 查詢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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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河道整治地區、 基隆河成美橋至南湖大橋段河道整治地區、 南港經貿園區、士林官邸附近地區 | 徵收補償費保管款速查GO |
南港車站特定專用區、 士林官邸北側地區區段徵收、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 | 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權管區段徵收案未受領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302)案件表 |
2. 便民服務小提示
- 申領徵收保管款書表:
請至「市民服務大平臺→依機關分類→地政局→申請領取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一般案件)、(特殊案件)」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