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緣起
本擬辦區段徵收範圍包含木柵路四段及五段,其中,木柵路四段土地使用分區為河川區,建物現況大部分為無使用執照之違章建築,並有疑似汽車零售業、一般零售業、資源回收業等違規使用之情形;木柵路五段建物現況多為2層樓以下鐵皮屋、磚造平房,且亦有部分地區疑似作資源回收業、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之情形,環境破舊窳陋,生活品質惡劣、公共安全堪虞,亟待更新改善;另木柵路為聯絡南文山區至新北市深坑區與信義快速道路之重要幹道,惟長期道路服務水準不足,本區實有拓寬道路、興建公共設施、整體重新規劃之必要。
木柵路四段附近地區土地使用現況
木柵路五段附近地區土地使用現況
二、開發範圍
本案擬辦區段徵收範圍位於本市東南側,沿景美溪北側成一帶狀路線,西起萬芳路(木柵高工),南臨景美溪與動物園、木柵機廠相望,東臨國道三號,北至萬芳交流道、國道三號臺北聯絡道、福德坑垃圾掩埋場,總面積約15.42公頃。
區段徵收範圍圖
三、工作進度
區 別 | 預 定 開發時間 | 辦理面積 (公頃) | 可建築土地面積 (公頃) | 公共設施面積 (公頃) | 河川區 (興建堤防) 面積 (公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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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路四段、五段附近地區 | 113年12月至120年9月 | 15.42 | 6.06 | 7.62 | 1.74 |
(一)都市計畫
本案原係木柵路五段附近地區變更主要計畫案及擬訂細部計畫案,前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10月6日審議通過,主要計畫並經內政部於95年11月14日審議完成,惟本案進行區段徵收基本資料調查時,發現東側基地範圍內存有廢棄礦坑及火藥,經評估已無法依上述都市計畫繼續辦理區段徵收作業;為周全本地區開發後可建築土地使用情形,本案於99年1月14日進行廢棄礦坑與火藥後續處理事宜調查、評估,並由本府都市發展局進行都市計畫檢討、變更事宜。
嗣本府都市發展局規劃木柵路五段區域併同四段採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全案並納入「臺北市文山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及「臺北市文山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前於107年12月5日公告公開展覽,109年6月18日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6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113年1月3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279次會議決議認可本案尚具公益性及必要性(相關資訊詳中華民國內政部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經113年11月5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66次會議審議通過。
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使用分區 | 面積 (公頃) | 建蔽率 (%) | 容積率 (%) |
木柵路四段、五段附近地區擬辦區段徵收範圍都市計畫各項用地面積明細表第三種住宅區(特) | 4.4 | 45 | 160 |
專案住宅區 | 1.3 | 45 | 225 |
特定專用區 (中油公司減壓站) | 0.36 | - | - |
公園用地 | 1.04 | - | - |
道路用地 | 1.83 | - | - |
停車場用地(兼供公車調度站用地使用) | 3.98 | - | - |
社福及機關用地 | 0.77 | - | - |
河川區 | 1.74 | - | - |
合 計 | 15.42 | - | - |
(二)區段徵收
1.將委託專業廠商辦理土地改良物及土地市價查估作業,並於土地改良物正式查估前至當地舉辦說明會,俾使拆遷戶能充分了解自身權益;待完成全區查估後,將陸續召開協議價購會議及區段徵收公聽會等。又後續區段徵收計畫如順利經內政部審議通過,預計於115年底公告實施區段徵收。
2.刻正研擬區段徵收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報送內政部審核資料、辦理土地改良物暨土地市價查估作業委託專業服務案招標作業中。
後續區段徵收作業程序
(三)工程
刻正辦理公共工程及專案住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招標作業中。
四、開發效益
(一)區段徵收完成後預計可取得公共設施用地約7.62公頃及河川區1.74公頃,提供可建築土地約6.06公頃。
(二)本案開發後,萬芳交流道下木柵路四段、五段交通運輸壅塞情形將可大幅獲得紓解改善。
(三)興建木柵路五段南側河堤,以周全防洪安全計畫,改善現有河川區、保護區違規使用及窳陋建物環境髒亂等情形。
五、聯絡資訊
(一)都市計畫作業:27208889轉8288(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
(二)區段徵收作業:87807056轉118(區段徵收科)
(三)工程規劃施工:87807056轉223(土木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