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緣起
社子島地區因地勢低而平坦,又位處淡水河與基隆河交會處,早期每逢颱風必遭水患,民國59年間主要計畫擬定時,遂將社子島地區劃設為限制發展區,並規範島上建築須配合防洪計畫始得建設。行政院雖於民國76年核定以20年洪水頻率施築標高6公尺堤防,惟其保護程度仍未達大臺北防洪計畫規劃之200年防洪標準。隨著近年全球氣候變遷以及極端天氣事件頻繁發生,除增加本地區受到洪水災害的風險,防洪建築限制,亦造成發展受阻、區內公共設施不足,為提升面對氣候及災變潛勢之調節能力,實有落實都市計畫、建築管理,優化生活環境及防災能力的必要。
社子島地區土地使用現況
社子島地區土地使用現況
社子島地區土地使用現況
社子島地區土地使用現況
二、開發範圍
社子島地區位於本市西北側,基隆河、淡水河下游匯流處,東南側沿淡水河與社子、葫蘆堵相接,西南面隔淡水河與新北市五股區、蘆洲區相對,北側則隔基隆河與關渡平原及關渡自然保留區相望。範圍包括士林區富洲里、福安里全部範圍及永倫里部分地區,扣除剔除區段徵收部分面積(4處再發展區0.43公頃及文教區海科大校地3.29公頃),約298.38公頃。
區段徵收範圍圖及地理位置圖
目前規劃第一期拆遷範圍約120.50公頃,共有467個門牌,設籍879戶、1858人,拆遷範圍示意圖如下
三、工作進度
本府為達「加速開發、儘早解禁」之目標,已同步啟動5大行政作業,目前辦理情況如下:
(一)防洪計畫
「臺北地區(社子島地區及五股地區)防洪計畫」業於108年12月12日經行政院核定。
(二)文資保存
社子島地區已於105年公告登錄5處歷史建築,規劃採原地保存;嗣本府再於108年委託專業團隊進行社子島地區文化資產普查,普查結果經提送本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確認增加7處歷史建築。未來本地區之12處歷史建築,將由本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出修復及再利用計畫,送本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查。
(三)都市計畫
主要計畫前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6月26日第925次會議審議附條件通過;嗣細部計畫已配合主要計畫、受理申請剔除區段徵收及新增文資保存等內容修正,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4月23日第764次會議審議修正後通過。
(四)環境影響評估
業經本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111年1月19日第244次會議審查通過。(相關資訊詳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
(五)區段徵收
除持續辦理土地改良物及土地市價查估作業外,業於109年6月23日將區段徵收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報請內政部審核;嗣該部於111年4月20日及同年9月28日召開2次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專案小組會議聽取居民等陳情意見及本府處理情形;本府嗣依出席委員意見擬具回應說明,並於同年11月23日函報內政部續審。惟內政部審認本府所報處理回應情形,與上開會議出席委員有關「參酌民眾所提剔除區段徵收範圍之意見,重新檢討剔除原則,並妥與溝通及說明」之意見未合,仍請本府就陳情民眾所提剔除區段徵收範圍之意見,檢討所訂剔除原則;期間本府與該部就剔除原則之訂定理由進行多次溝通討論,最終經審慎評估後,參酌社子島自救會等陳情人保留九大聚落之訴求調整剔除原則,並於112年11月30日函復內政部。內政部復於113年6月18日及7月17日召開土徵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及續會)聽取居民陳情意見及本府處理情形,本府後續刻依出席委員意見積極辦理相關事宜,以期內政部儘速核定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俾續行區段徵收法定程序。
四、開發效益
(一)區段徵收完成後預計可取得公共設施用地約169.50公頃,提供可建築土地約124.63公頃。
(二)一次取得200年防洪標準所需高保護設施及其退縮緩坡空間用地興建堤防,使社子島地區達到與大臺北地區一致的防洪標準,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透過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區內基礎公共工程得以整體規劃、一併施工、並減少工程界面,生態、智慧設計等概念亦將融入規劃,包括綠能交通網絡、電子資訊系統等,將全面打造智慧生態社區。
(四)搭配多元的安置計畫,保障現住戶居住權益,未來社子島居民,可以在區域內滿足本身生活所需,塑造在地居住、就業及休閒共存之生活模式。
五、聯絡資訊
(一)都市計畫作業:27208889轉8267(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
(二)區段徵收作業:87807056轉112、115、116、117(區段徵收科)
(三)專案住宅規劃構想作業:87807056轉217(土木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