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緣起
本區因環境雜亂無章、道路未開闢、宗地地形錯綜不整,致建築使用價值甚低,本府為促進土地利用,開發新社區,爰選定本區辦理市地重劃,經重新劃分地界適當分配後,每筆土地都面臨道路,整齊方正,可供建築使用,並依照都市計畫闢建道路、排水系統、公園、學校、市場等公共設施,改善本地區生活環境,加速都市建設與繁榮。
重劃前,土地荒置,雜草叢生
二、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位於龍江路317巷與復興北路交接處,北側緊鄰中山五期重劃區所圍地區,重劃區總面積0.1261公頃。
中山區第十期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中山區第十期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三、工作進度
(一)都市計畫
本府67年12月18日府工二字第52500號公告發布實施「細部計畫通盤檢討第三年期(68年度)檢討地區範圍圖案」。
(二)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以72年7月16日府地重字第28139號公告重劃計畫書,公告期間自72年7月20日起至72年8月18日止共計30日。
(三)禁限建公告
本府以72年1月12日府地重字第56827號公告自72年1月15日至73年7月14日禁止移轉、分割、建築1年6個月。
(四)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本府以73年3月20日府地重字第11932號公告土地分配結果,公告期間自73年3月21日起至73年4月20日止計30日,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五)抵費地處理
本重劃區以代收代付款方式辦理,未留設抵費地。
(六)財務結算
本重劃區收支相抵盈餘計16萬1,487元。
四、開發效益
(一)重劃後依照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開闢道路、公園、排水系統等公共設施,改善本地區生活環境,提高土地利用,促進都市建設與繁榮。
(二)重劃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及工程費用,由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受益比例共同負擔,節省政府公帑。
(三)重新劃分地界適當分配後,每筆土地均面臨道路,整齊方正,隨時可供建築使用。
重劃後,大樓林立,有效利用土地
重劃後,交通便捷,大幅改善交通問題
重劃後,巷道整齊,居家環境良好
中山區第十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中山區第十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